本所不會主動以電話、LINE訊息方式聯繫民眾前來辦理案件,為防範詐騙情事發生,如接獲相關訊息,請逕行來電本所洽詢。

親友借錢,我不好意思拒絕但又怕錢要不回來,該怎麼保障我的權利?

分享到

借錢給親友,有時可能是礙於情面、基於信賴,又或著抱持著這筆錢無法回收的心態。

但在法律上,其實貸與人(即債權人)可以透過金錢借貸契約公證的方式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
金錢借貸契約公證,不僅可由公證人證明金錢借貸契約的真實性,

也就是證明真的有借錢這件事存在,即使借用人(即債務人)日後不認帳,

在法律上也很難站得住腳,而且公證書記載逕受強制執行條款後,

未來若借用人未依照金錢借貸契約的內容按時還款,公證書本身就是執行名義,

可以持公證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名下的財產,

貸與人不須透過漫長的訴訟,找律師打官司,才能獲得執行名義(即法院確定判決),

可以更迅速且即時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金錢消費借貸契約相關法律諮詢及公認證服務,

歡迎來電諮詢民間公證人吳育芬事務所~

02-2546612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