需到場者
原則上出租人(通常為房屋所有權人)、承租人須親自到場,若契約連帶保證人,則連帶保證人也須到場。
應備文件
- 所有到場者的身分證正本及印章。
- 不動產所有權狀正本(若是租屋,請攜帶房屋所有權狀;若是租土地,請攜帶土地所有權狀);若不方便攜帶不動產權狀正本,也可以建物謄本正本或土地謄本正本代替。
- 若是租屋,請攜帶房屋稅單或房屋現值證明;若是租土地,請攜帶地價稅單。
- 租約一式三份(本所亦有提供租約例稿)。
費用
租金總額加押租金與不動產的課稅現值加上押金後比較,取兩者較高的數額,再對照司法院的公證費用標準。
租賃契約有版本的差異嗎?
由於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(簡稱租賃專法)的施行,如果房客租房子是要當住家用,而不是用來營業或設立公司時,則租賃契約的內容要符合租賃專法的規定,如果租約的內容違反租賃專法的強制規定,有可能租約的規定是無效的。因此,也提醒房東們注意,若是要租給房客當住家用,在書店買的租約範本內容很可能已經不符合租賃專法的規定囉!
終止租約也可以辦公證嗎?需要準備什麼文件?費用為何?
- 不論原來的租賃契約是否有經過公證,終止租賃契約都可以辦公證,
- 房東及房客需攜帶原租約及身分證正本到場辦理。
- 辦理終止租賃契約的公證費用為1,00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