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所不會主動以電話、LINE訊息方式聯繫民眾前來辦理案件,為防範詐騙情事發生,如接獲相關訊息,請逕行來電本所洽詢。

借貸契約公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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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貸契約辦理公證的好處

  1. 證據力強:借貸契約經公證後,為公文書性質,原則上推定內容為真正。
  2. 執行力:若貸與人未依照借貸契約的內容還款,借用人可持公證書直接請求法院執行貸與人的財產。


需到場者

借用人及貸與人(也可委託他人代辦)
 

應備文件

  • 到場人的身分證正本。
  • 借貸契約一式三份(本所亦有提供借貸契約範本
  • 如有金錢交付證明(例如匯款單據),亦請於辦理公證時攜帶。
  • 歡迎先致電本所洽詢及預約時間辦理。


費用
須視借貸金額為何,再依司法院公告的公證費用標準收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