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解契約是什麼?辦理公證的好處?
和解契約是指,當事人約定,對於彼此間的紛爭相互讓步,常見情形例如車禍事件、傷害事件,或是債務協商。
當和解契約涉及財產的給付(例如約定加害人要給付被害人一定金額的賠償),則辦理公證後,若債務人日後未依和解契約的內容給付金錢,債權人可以持公證書直接向法院聲請執行債務人的財產,避免冗長的訴訟程序。
需到場者
和解契約當事人
應備文件
- 到場者身分證正本及印章。
- 和解契約一式三份(本所亦可提供範本參考)。
- 和解契約內所提事項相關證明文件
需準備之文件因個案而有不同,歡迎先致電本所及預約辦理。
費用
視和解契約內所涉財產標的,再比對司法院的公證費用標準收取。